《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解读八:5.14.2.1。
企业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的适用性、符合性和有效性,并检查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5.14.2.2:企业应根据自评结果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
条文说明:通过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及人员访谈,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的适用性、合规性及有效性。针对自评发现的问题,需深入分析根本原因,制定改进计划,通过PDCA循环实现安全管理绩效持续提升,同时结合最新法规和数字化工具,确保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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