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不能自动清零,单位规定“逾期作废”无效 。满足条件可休或折现,3步攻略如下:

一、核心法律要点
- 法规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统筹安排,一般当年休;确有必要可跨1个年度安排 。
- 折现前提: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且经你书面同意,按日工资300%付报酬(含已发100%,额外付200%) 。
- 放弃规则:仅你书面主动放弃才无补偿,单位不能以“未申请”推定放弃 。
- 离职必算:合同解除/终止时,按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天数并折现(不足1天不付) 。
二、3步折现实操
1. 算清应休与未休天数
- 应休天数: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15天 。
- 离职折算:(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休天数已休天数,不足1天不计 。
2. 精准算折现金额
- 日工资=(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
- 折现总额=未休天数×日工资×300%(含已发100%,额外补200%)。
- 例:月均6000元,未休5天→日薪≈275.86元,折现=5×275.86×300%=4137.9元(已发100%,额外补2758.6元)。
3. 高效维权步骤
- 先沟通:发书面申请,要求安排休假或折现,留存记录。
- 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未休年假记录、沟通截图/邮件。
- 维权渠道:协商→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时效1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 。
三、常见误区与避坑
- 误区1:未申请=自动放弃。正解:单位须主动安排,未安排且无你书面放弃,应折现 。
- 误区2:跨年度就作废。正解:可跨1年安排,单位不安排且无你同意,仍可折现 。
- 误区3:折现要扣个税。正解: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税。
- 误区4:离职当年无折现。正解:无论谁提解除,均须折算并支付 。
四、行动清单
- 年底前:书面申请休年假或折现,明确天数与金额。
- 单位拒绝: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责令支付,逾期可加付赔偿金 。
- 离职时:务必在离职协议中写明未休年假折现金额与支付时间。
结论:年假是法定权利,单位“自动清零”无效,按攻略算清金额、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即可拿到应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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