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参保人员: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终止霍州发电厂职工医务室、霍州市大张镇青郎坪村卫生所、霍州市李曹镇驹沟村卫生所分所、霍州市李曹镇张家楼卫生所、霍州市李曹镇东村卫生所、霍州市南环街道办学处南沟村卫生所医保服务协议。请广大参保人员相互告知,合理安排就诊事宜。
特此公告

霍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
来源:霍州融媒
编辑:舒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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