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1月7日
为切实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持续提升民生福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此次调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省政府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迈入新一轮高质量保障阶段。
一、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详情1.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
●一类区:2376元/月
●二类区:2250元/月
●三类区:2140元/月
2.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23元/小时
●二类区:21.7元/小时
●三类区:20.7元/小时

本次调整充分结合陕西省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城镇居民生活成本、物价水平及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等多维度因素,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原则,实现区域间合理梯度分布,切实体现关中、陕北、陕南发展实际。
二、政策亮点与核心原则标准更科学: 最低工资标准严格遵循“高于城乡低保、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基本原则,确保保障底线不抬高过度,兼顾企业经营承受能力,实现“保民生”与“稳就业”双赢。
保障更实在: 明确规定最低工资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等,确保劳动者实发工资“含金量”更高,真正实现“到手收入”有保障。
覆盖更全面: 同时覆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形态,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保障体系,体现政策温度与制度包容性。
执行更有力: 各级人社部门与工会组织将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须在10日内公示新标准,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
三、适用范围与监督机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合理折算,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得不低于对应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依法责令补发差额,并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如遇权益受损,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渠道畅通高效。
四、调整意义:不仅是“涨工资”,更是“稳信心”此次最低工资调整,不仅直接提升一线劳动者、服务业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收入预期,也将联动带动失业保险金、医疗期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等相关待遇的同步提高,形成民生保障的“连锁效应”。
同时,政策释放出明确信号:陕西正以“小切口”推动“大民生”,用制度温度激发社会活力,助力扩大消费、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公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民生底座。
发布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执行时间:2026年1月1日起 政策咨询:各地市人社局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应及时调整薪酬体系,确保合规;劳动者可对照所在区域类别,主动了解自身权益,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温度的劳动环境。
陕西最低工资标准,正在用“底线”的温度,丈量民生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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