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哪些情况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1-1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核心情形共7类,对应实务中7种高频场景,补偿标准多为N(工作年限×月工资),特定情况为N+1或2N 。

  

  离职,哪些情况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员工被迫离职(第三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过错,员工主动解除合同仍需补偿:

  

  - 未按约定付工资、加班费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未依法缴纳社保(未缴/未足额)

  -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变更合同致无效

  - 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 其他法定情形

  

  二、协商一致解除(第三十六条)

  

  公司先提出解除,双方协商一致;注意离职原因应写明“公司提出、协商一致”,避免签“个人原因”放弃补偿。

  

  三、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

  

  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1个月工资(N+1)后解除,需补偿:

  

  -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

  -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未达成一致

  

  四、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依法裁员(重整、经营严重困难、转产/技术革新/经营调整仍需裁员等),需支付补偿 。

  

  五、合同到期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固定期限合同到期,除公司维持/提高条件员工不同意续签外,终止需补偿 。

  

  六、公司主体消亡终止(第四十四条第四、五项)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需补偿 。

  

  七、其他法定情形

  

  如劳动合同无效(公司过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补偿速算与关键提示

  

  - 补偿基数: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补贴),上限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年限最高12年

  - 年限计算: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 无补偿常见情形:员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无过错)、严重违纪被解除、主动提出不续签且公司维持/提高条件

  - 违法解除: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员工可主张2N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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