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治】警惕!乱用医保统筹“薅羊毛”?违法后果很严重
原创:郭华卫 张蕾
忠言法语
前 言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救命钱”,每一分都该用在刀刃上。随着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人享受到了门诊报销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一些违规挪用、套取医保统筹基金的行为也悄然出现。很多人可能觉得“帮家人开药”“多配点药备用”是小事,却不知道这些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
今天,我们就来把医保统筹的“规矩”讲清楚,提醒大家守住底线,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医疗保障防线。
医保统筹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制度设立初期,统筹账户主要负担住院报销,个人账户则用于门诊支付。这种“统账结合”模式,既有效适配了当时经济转型期的医疗需求,也通过个人账户的设立提升了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对抑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过,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的变化,原有职工医保制度的短板逐渐显现:个人账户累计基金结余过多,缺乏互助共济的功能;门诊保障力度不足,群众日常的健康需求未被充分满足;门诊与住院的补偿待遇不平衡,还间接催生了过度医疗等问题。
为了破解这些难题,国家持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推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设,促进门诊保障从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转变。2023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升职工参保人购药报销的便捷性,深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
简单讲,门诊统筹是指区域范围内,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门诊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可享受药品、治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等部分费用报销,该政策仅限针对医保患者本人。
举个例子,医保患者患有“肝病”,则其开具相关的药品,可以通过门诊统筹予以报销。但如果没有“糖尿病”,却要求医生开具“糖尿病”用药并使用门诊统筹报销,这就属于违规行为。从政策看,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原有制度中门诊保障薄弱的问题。过去,门诊费用主要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才进入统筹报销,门诊缺乏共济能力,患者负担加重。改革后,门诊就诊也可以享受报销政策,既顺应了降低高住院率的趋势,也契合DRG支付改革和住院费用向门诊转移的行业变革要求。
遗憾的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有些人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动起了医保统筹基金的歪脑筋,最终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2023年的一天,退休工人王某在医院配药后,偶然发现附近有人以每瓶加价2-5元的价格收购药品,这让他觉得有利可图,顿时心生贪念。于是,王某以“多配药备用”为由,索要身边多位好友的医保卡,并持这些卡在多家医院多次超量配取药品。【案例】从2023年至2024年7月,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使用本人医保卡,还利用亲友的医保卡,大量配取非自用药品并出售牟利,直接导致国家医保基金遭受损失。为了准确认定医保基金损失情况,松江检察院联合区医保局展开调查,依据“自用药品超量+非自用药品”的基本原则,结合药品在不同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终认定王某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10万余元。松江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除上述典型案例外,还有这些常见的违规行为也需要警惕:使用本人医保卡为亲属开药、做检查并走门诊统筹报销;超剂量开药,将多余药品违法提供给他人使用;直接将医保卡交付他人使用等等情况。
为避免出现类似违规情况,就诊患者应充分了解门诊统筹政策的相应规定,就诊时主动执行实名制就诊原则,根据真实病情需要购药或诊疗,避免冒名顶替、超量开药或替他人开药等情况。参保人应清晰知道,一旦违规,不但使自己增加了未患疾病的诊断(开具了降糖药,就可能在医保就诊记录中增加了罹患“糖尿病”的诊断),可能出现无法参加商业保险或被商业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等情况,而且可能面临暂停门诊统筹资格、经济处罚等后果,情节严重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结 语
医保统筹政策的初衷,是让每一位参保人都能享受到更公平、更便捷的医疗保障,这份保障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守护。别让一时的侥幸,毁掉自己的权益和信誉。在此也呼吁大家,主动了解医保政策,自觉抵制违规行为,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救命”的地方,为我们每个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作者简介:郭华卫 山东威海海大医院副院长;张蕾 山东威海海大医院医保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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