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情况 企业可能要承担额外的工伤赔付责任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1-1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能承担额外工伤赔付责任,甚至“全责”,务必重点防范:

  

  这几种情况 企业可能要承担额外的工伤赔付责任

  一、未缴/未足额缴工伤保险

  

  - 未参保:员工工伤,企业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补助金等),还可能被责令补缴、收滞纳金并处欠缴1-3倍罚款 。

  - 未足额缴: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按缴费工资赔付,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约定放弃社保无效:企业仍需全额担责,折现、商业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义务 。

  

  二、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发生后,企业应在30日内申请认定;逾期未申请,此期间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员工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企业拒配合会加重赔偿与处罚。

  

  三、未提供劳动保护/拒不配合鉴定

  

  - 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致工伤,除法定赔付外,还可能被责令整改、处罚,甚至承担侵权赔偿。

  - 拒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导致待遇无法核定或延误,企业可能承担额外损失与处罚。

  

  四、违法用工与特殊用工责任

  

  - 违法转包/分包给无资质主体,其聘用人员工伤,由转包/承包单位担责。

  - 个人挂靠经营,挂靠人聘用人员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担责。

  -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有过错(如未提供安全条件),与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五、其他额外赔付情形

  

  - 未依法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员工可仲裁/投诉,企业可能加付滞纳金或赔偿金。

  - 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如交通事故),企业不得因第三方赔付拒付工伤待遇(医疗费除外),先行赔付后可追偿 。

  - 使用童工致伤残/死亡,企业承担一次性赔偿,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还将被处罚 。

  

  六、快速避坑建议

  

  - 全员足额参保,按实际工资(含奖金补贴)核定缴费基数。

  - 工伤当日启动救治并在30日内申请认定,配合鉴定与待遇申领。

  - 提供合规劳保,妥善处理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派遣等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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