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地址变更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从11月6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办理地点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变更为新华东路21号社保服务大厅。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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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从11月6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业务办理地点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变更为新华东路21号社保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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