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南通提高医保待遇 通州区与市区统一待遇标准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今天上午召开了首次新闻发布会,从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完善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提高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标准和住院报支比例,通州区各类参保人群医保待遇实现市区统一标准。
今年以来,全市新增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03万人,市区新增照护保险参保人数3.14万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714.35万人,覆盖面稳定在97.78%以上。
自7月1日起,全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由3500元提高至4000元;全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统一为800元。
全市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3个百分点;市本级参保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4-6个百分点,确保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4%和70%左右。
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统一为1万元,支付比例由原来50%提高至60%、最高为90%。
7月1日起,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职工、居民等各类参保人群医保待遇实现市区统一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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