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该如何办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43651的网友留言咨询:我母亲53周岁,是个体工商户,2002年至今,一直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该如何办理?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回复: 按照烟人社发【2015】40号文件规定,芝罘区户籍的人员,可提供以补缴人员本人姓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工商局开具的个体户信息制式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芝罘区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申报,由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缴纳社保费用、完成补缴。申报地址:芝罘区机场路90号北楼4楼402室。如您仍有疑问,可咨询电话:60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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