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池”、“人才中心”,听起来很光鲜,实际在职场中,这些大多都是“待岗”体面说法。
待岗又是公司逼员工离职、低成本裁员的惯用手段。
公司让员工进入人才池的理由各种各样,但听起来往往都很“正当”。
比如,公司业务调整,你原来的岗位被取消了;公司内部竞聘,你没参加或者参加了但落选了;再或者,你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公司说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续签。
这些情形下,领导或人事就找你谈了,“公司很看重你,但目前确实没有合适你的岗位,先安排你进入“人才池”过渡一下,等有了合适的岗位,一定会优先考虑你”。
这时候千万别:这不是为你着想,是想要合法的让你待岗。
一旦你签了相关协议,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了劳动合同。接下来,你会面临:
一个月后,每月只能拿到远低于原工资的基本生活费,通常是当地最低月工资的70%或80%;无限期地等待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合适的“新岗位”。
工资太低时间一长,大多数人就熬不住了,不得不“主动”提出离职。
即便熬下来了,最终等来的恐怕也是一纸辞退通知,因为待岗期间工资很低,严重拉低了你的月平均工资,法定赔偿金也没多少了。这样一来,公司就达到了零成本或低成本裁员的目的。
如果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呢?
第一,不要轻易给公司合法待岗的依据。
公司让你进入“人才池”,别管怎么忽悠,都不要轻易签书面协议或文件。一旦你签了,待岗就从“公司单方行为”变成了“双方协商一致”,再想维权难度极大。
如果公司强行取消门禁、权限、不安排工作,要第一时间通过书面方式,比如电子邮件、微信等提出异议,明确表示:“本人不同意待岗安排,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恢复正常工作并足额支付工资”。留存好发送以及送达的证据。
第二,不要等,要主动出击。
在明确提出异议后,如果公司还是不给你安排工作、不发或只发待岗工资,在收到工资后尽快提起在职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
这么做的目的是守住你的工资基数。因为你的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基数,都跟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密切关联。保住了工资基数,就是保住自己的钱袋子。
面对公司的套路,要学会透过各种花哨的名词去看本质,看目的,再去有策略地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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