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二选一,核心是就高不重复——津贴高领津贴,工资高由单位补足差额,确保你产假收入不低于产前工资 。3步算清:

一、先算生育津贴(国家给)
公式: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 单位月均基数:公司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均社保缴费基数(咨询HR或查社保记录)
- 产假天数:国家基础98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1胎+15天;广东等地上调,如广东顺产合计178天(98+80)
- 例:基数7000元,178天产假→7000÷30×178≈41533元
二、再算产假工资(公司发)
- 已参保:产假工资=你产前正常月工资(含固定绩效/奖金,按近12个月平均)
- 未参保:单位按产前工资标准全额发放,无津贴
- 例:产前月均工资8000元,产假工资=8000元/月
三、对比差额,确定到手金额
- 津贴≥工资:领津贴,单位不再发工资
- 津贴<工资:单位补足差额,到手不低于产前工资
- 例:津贴41533元,工资48000元(8000×6)→单位补6467元
实操提醒
- 发放流程:津贴先到公司再转发给你,部分城市可直接打个人卡
- 申请时限:分娩后尽快提交资料(出院小结、出生证、社保卡等),单位30日内申报,逾期你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
- 提前返岗:可同时领津贴+返岗劳动报酬,不冲突
- 核心法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社会保险法》,各地口径有差异,以当地医保/人社部门为准
结论:先算津贴,再算工资,按“就高不重复”执行,单位必须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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