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织密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网
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举措,浙江省近日正式印发《关于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全省医保制度从市级统筹向省级一体化治理迈出关键步伐。此次改革围绕“政策统一、基金调剂、服务同质”核心目标,构建覆盖城乡、衔接有序的医保体系,相关细则已明确阶段性目标与实施路径,为参保人带来更均衡、更便捷、更可靠的保障体验。

基金统筹调剂机制升级,筑牢风险共济防线。改革率先启动职工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调剂,设立基础调剂金并纳入省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原则 。起步阶段,各地按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的1%上解调剂金,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规模,调剂分配采用事前调剂模式并预留风险备付资金,确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同时,各地需按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收入提取一定比例,通过大病保险建立特殊调剂金,专门用于应对重大疫情等突发情况与基金运行特殊需求 。这一机制打破了医保基金的区域壁垒,实现“全省一盘棋”的互助共济,有效缩小区域间基金收支差距,为医保待遇稳定提供坚实支撑。
政策体系逐步统一,缩小城乡群体差距。此次改革明确了“分步统一、平稳过渡”的政策整合路径,重点推进四大统一机制建设。在筹资运行方面,建立居民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落实财政资金保障,2026年台州已率先明确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670元,18周岁以下个人缴费640元,财政补助均达1155元 ;在待遇保障方面,建立筹资与待遇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统一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最高限额和倾斜性保障范围,计划到2029年将职工与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差距缩小至20%左右 ;在缴费年限方面,实现省内视同缴费年限跨统筹地区互认,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20年,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在预算管理方面,实行“省级统筹指导、各地具体负责”模式,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与风险预警,杜绝调剂后赤字预算 。

服务与支付改革并行,提升参保便捷度。为让参保人享受同质化服务,改革同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与服务流程优化。在支付改革方面,迭代升级住院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多元复合式门诊支付方式,对紧密型医共体实行基金总额付费,逐步实现统筹区内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价同付”,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AI辅助诊断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就医体验方面,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保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合理差距,推进电子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实现“一地签约、县域服务共享”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参保人在省内跨区域就医时,将享受更顺畅的结算服务,转诊住院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有效减轻就医负担。
分阶段推进落地,明确三大时间节点。改革设置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2025年完善省级统筹配套政策,落实重点群体保障措施;到2027年,基本完成基金调剂、待遇保障、医保支付等关键领域改革,区域间、群体间待遇差距明显缩小,同步实现县域就诊率92%以上、基层就诊率68%以上的医疗资源配置目标 ;到2029年,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制度、政策、管理和服务省域一体化,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左右 。目前,浙江已在2022年全面做实市级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统筹区,为省级统筹奠定坚实基础 。
此次医保省级统筹改革,是浙江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民生举措,通过制度整合、基金调剂、服务升级的多维度发力,既破解了区域保障不均衡、基金抗风险能力不足等难题,也让城乡居民、各类就业群体享受到更均等的医保权益。随着改革逐步落地,全省医保体系将更加完善,为民众健康筑牢“安全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文中图片由ai生成

本站是社保查询公益性网站链接,数据来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内容以官网为准。
定期更新查询链接数据 苏ICP备17010502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