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戳中了许多小伙伴的泪点,引发对“天价”抗癌药的热议。


   热议之余,江小微带你了解一下浙江的大病保险制度,看看我们有些什么保障~


   2014-2016年,浙江共有64万名大病患者得到及时补偿,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33.27亿元。


  浙江完善大病保险制度


   2017年,为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待遇,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保监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35号),重点完善4方面政策:


  开展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谈成28个特殊药品


   去年12月22日-24日,组织开展第二轮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谈判,共谈成28个特殊药品,取得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抗癌药方面,目前绝大多数临床常用、疗效确切的药品都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特别是2017年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又纳入了15个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癌症治疗药品,如赫赛汀、美罗华、万珂等,通过谈判降价及医保报销的双重效应,患者个人负担大大减轻。


   5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开展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已委托相关学协会就此次专项谈判工作召开部分企业沟通会。参会的10家外资企业和8家内资企业相关代表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做好本次谈判工作,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真正让患者用上好药、用得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