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行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即享待遇 半年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达11.74万人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柯莺莺、陈慧报道:7月17日,“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医保积极支持生育政策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年初,省医保局积极推动将“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纳入省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对今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其3岁以内(含3岁),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即享受待遇。政策实施半年来,全省资助新生儿参保人数达11.74万人,享受医保待遇31.25万人次1.91亿元。 据介绍,我省树牢“一盘棋”思想,紧扣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医保积极支持生育制度体系建设,发挥制度的基础和引领作用。2019年起,我省推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在全国率先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医保待遇。截至2023年底,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412.30万人,较2019年增加了109.17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11.32万人。在门诊保障上: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因孕产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门诊费用,由各统筹地区予以定额医保报销。 在住院报销上: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予以不同比例的医保报销。在津贴发放上:参保女职工正常分娩的,最低按98天支付,对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增加60天按158天支付;难产、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再叠加享受15天生育津贴;流产或结扎等特殊情况的,按不同天数予以支付。2023年,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4.61万人次,较2019年增加了22万人次;全省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支出3.52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1.77亿元;全省生育津贴待遇支出13.19亿元,较2019年增加了4.48亿元。
值班编辑:吴雅琴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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