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速婚姻登记数字化改革,有效解决早年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缺失、数据信息不完善等问题,为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夯实数据与技术基础,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现面向全市居民开展婚姻登记证补领、补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的用途


  此次集中开展补领、补办工作,旨在解决早年婚姻登记档案存在数据缺失、信息记载不全、变更或差错等问题,为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享受政府相关补贴、公积金提取、贷款办理、子女入托入学等诸多方面提供合法有效的保障。


  二、补领、补办的对象及范围


  (一)补领结婚登记证


  1.在原乡镇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但结婚证遗失、损毁、信息不全、错误以及因历史原因导致原始档案数据缺失的且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过结婚登记证的;


  2.双方当事人婚姻档案、结婚证件与本人户口、身份信息不一致的;


  3.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军人,婚姻登记证上身份证件号码栏填写为军人证件号码,需要变更为身份证号码的。


  (二)补办结婚登记


  1950年5月1日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三、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一)补领结婚登记证


  1.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张。如结婚证丢失或损毁且有档案的,请携带原始档案复印件,没有原始档案的请携带乡镇(社区)或者单位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2.当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个人信息记录完整、未限制用途或仅限制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使用)。


  3.当事人身份证与户口簿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信息或换领证件。


  4.现役军人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二)补办结婚登记


  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并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张以及乡镇(社区、村)或者单位出具的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补领补办结婚证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同时携带婚姻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丢失的请携带村(居)委会或者单位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3张红底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居民身份证与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或换领证件。


  3.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本人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A4正反面)、为集体户口薄的,应当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当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个人信息记录完整、未限制用途或仅限制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使用)。集体户个人页载明户籍地址、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完整个人信息,并盖有公安部门户籍章(红章)的,可不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


  五、集中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2025年4月20日前,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武都区办理地点:武都区金都酒店南100米滨江湿地公园内锦鲤池旁1层,联系电话:0939-5919520


  成县办理地点:成县北大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民政婚姻登记服务A33、A34号窗口,联系电话:0939-5921025


  西和县办理地点:西和县步行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939-5936038


  礼县办理地点:礼县政务服务中心(黄金大厦)一楼民政婚姻登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939-5916627


  宕昌县办理地点:宕昌县城关镇龙江大道西段县政务服务中心3、4号婚姻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939-5934071


  文县办理地点:1.文县县城中街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939-5528950 2.文县碧口镇上街社区中街130号便民服务中心


  康县办理地点: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民政婚姻登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939-5930107


  徽县办理地点:徽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婚姻登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939-7536678


  两当县办理地点:两当县民政局320婚姻登记办公室,联系电话:0939-7125780


  陇南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