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开市内还款业务区域限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惠民便民力度,根据中心工作部署,按照《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贷款业务“抵押房屋坐落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在上述各办事处均可办理”的规定,自2021年3月26日起放开市内还款业务区域限制,具体通知如下:


  1.贷款所属机构为市内五区的,可在市内五区任一网点办理还款业务,包括偿还欠款、部分还款和全部还款。


  2.全部还款后涉及领取产权证及注销抵押手续的,仍到贷款所属办事处办理。


  来源: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大连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