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揭医保住院同城联网结算工作实现了又一重大突破——继去年实现与潮州市医保住院同城联网结算后,从今年7月1日起,汕头市社保局将启动与揭阳市普宁华侨医院住院记账联网结算,揭阳市社保局也将启动与我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国际眼科中心住院记账联网结算。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每年到揭阳市普宁住院的参保人约3000多人次(主要为潮南区市民),而揭阳市每年则有20000多人次 的参保人到我市医院住院就医。今年以来,市社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依托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以汕头、潮州医保同城结算工作为新起点,全力推 动汕头、揭阳医保同城结算工作的开展。此次汕头、揭阳医保同城双向联网结算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汕潮揭三市医保同城联网结算工作全面实现。


  汕头、揭阳医保同城结算启动后,市社保局与省内异地联网医院达22家,居全省前列。根据统计,上半年潮州市参保人来我市中心医院、汕大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大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汕大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汕头国际眼科中心记账结算住院2000多人次;而本市参保人到广州定点联网医院记账结算住院3679人 次,到潮州市记账结算住院42人次。


  据介绍,在没有启动异地联网结算之前,参保人须先行垫付住院费用,出院180天内带齐所需报销资料 到我市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待遇报销手续。异地联网结算后,参保人住院费用可直接记账结算,无须全额支付后再回到我市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汕潮揭医 保住院联网结算实现同城化,将为跨市居住、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需要注意的是,启动异地联网结算之后,参保 人到已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委托他人)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中,市 局参保的城镇职工到市社保局办理,属区(县)分局参保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到所属社保分局办理。确认登记手续有效期为申请受理之日起6个月,期间参保人参 保身份、缴费情况如发生变动,需重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