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某小区违规使用大修基金【已回复】

  你好!我是广安市岳池县御景城小区业主,我想反应一下我们小区违规使用大修基金问题。我们小区一期是2021年6月30日接房,二期是2022年6月30日接房,消防具体验收合格时间我们业主不知道,但是在2024年6月岳池县住建局委派第三方公司检查说我们小区消防设施有问题,在物业知情的情况下,物业一直不公布问题清单,在2025年2月23日业主终于在公示栏找到问题清单,被物业遮盖只公布封面无法查看,在业主的强烈要求下才将内容公示出来,问题清单显示的问题都是开发商未安装设备设施及物业未维护到位,比如消防疏散指示系统安装不符合规范、电井未进行防火封堵、消防池未安装检修爬楼梯等。


  接房刚两年的新小区,开发商未安装消防设施,相关部门如何验收通过问题,物业一直未检查到位的责任,却全推给业主,两年质保期一到马上检查出问题,要求业主签字动用大修基金整改,请核实情况,责令开发商整改,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岳池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03-02 10:53:00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御景城小区消防设施及验收、物业及大修基金使用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国内外高层住宅小区火灾事故频发,教训深刻。为加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于2024年成立了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县已入住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根据整治工作要求,专班通过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照现行最新规范和最高标准,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了全县60余个已投入使用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部分小区消防设施存在损坏或故障问题,其中包括您所反映的御景城小区。  


  一、关于御景城小区消防设施及验收问题的回复:  御景城项目于2022年6月2日进行了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导则(试行)》第5.3.2条规定,现场评定采取“先随机确定检查部位,再对照开展现场评定”的方式进行;第5.3.3条规定,项目的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及安全出口需全部检查,其他项目每一项抽样数量不少于2处。因此,该项目在验收前随机抽取了检查部位,未抽查到地下室气体灭火防护区的声光报警器、放气勿入指示灯、配电室气体灭火防护区的联动关闭装置及部分洞口防护封堵等部位。其他抽查的点位经现场评定为合格,通过了验收。  


  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2019年3月1日实施)第3.2.4.1条规定,设置在距地面8米及以下的灯具应选择A型灯具(最新规范要求额定工作电压不大于DC36V,而御景城建筑工程于2018年通过设计审核,当时的设计规范要求为220V),因此出现了与现行最新规范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岳池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推进方案》要求,按照小区原设计验收标准和“坏啥修啥”原则,此项问题隐患不纳入整改,但个别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损坏需更换。  


  关于未进行防火封堵、消防池未安装检修爬楼梯以及未抽查到的地下室气体灭火防护区声光报警器、放气勿入指示灯、配电室气体灭火防护区联动关闭装置、部分洞口防护封堵等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花园镇政府已督促开发商立即整改,预计下周内进场完善,并由开发商承担整改费用。  


  二、关于物业及大修基金使用问题的回复: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物业保修期内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共有该物业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经核实,御景城一期物业于2021年6月30日开始,二期于2022年7月15日开始,期间对设施设备房(含部分消防设施)进行了日常巡查。但由于消防设施维护专业性强、要求高,该物业缺乏专业管理人员,也未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维护保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已督促物业引进消防管理人员或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维保维修费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同时,通过排查发现,御景城小区存在个别业主将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用砖头挡住、拆卸防火门闭门器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一旦发生火情,这些行为将无法有效阻隔火灾产生的高温、烟雾和火焰,大幅缩短人员疏散撤离时间。恳请您及广大业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共同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您的留言为我们进一步推动全县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提供了宝贵参考。对于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将积极总结反思并改进。再次感谢您对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