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异地入院医保该如何报销?市人社局回复
近日,市民王建向泸州电台阳光政务热线(8883111)咨询,他的母亲一直在广州打工,最近,母亲生病住院了,由于她的医保是在老家纳溪区白节镇参加的,于是,王建立刻向白节镇医保办公室报告了这一情况。上个月,王建的母亲回到白节镇报销医疗费,去了三次医保办公室都被工作人员告知手续不齐全,王建说,母亲已经回到了纳溪,也不可能再去广州补齐手续,他想问一问,现在手上仅有的这些手续到底能不能报销?
对此,市人社局回复说,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外因病住院,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即时联网结算,医疗费用需要个人先垫付,再交参保所属单位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申报,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审核报销。
申报时需要提供本次住院的出院证、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鲜章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行账号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住院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和等级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外伤人员和住院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还需要提供盖了鲜章的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记者 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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