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事,枝江5家医疗机构被罚!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共济统筹改革专项检查中发现,5例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非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28220.36元,目前涉及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案例一
枝江彩康诊所一患者的实际使用明细和处方、医保系统上传的明细不一致,并将可计入门诊统筹费用未纳入门诊统筹,造成参保人权益受损,涉及金额772元;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公示价格和实际收费价格不符,存在超收现象,涉及金额122元。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非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市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督促其立即整改,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2.对违规金额894元予以追回,并支付1倍违约金894元,共计1788元。
案例二
丽江园诊所向部分病人违规收取一般诊疗费,涉及金额145元。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非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市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督促其立即整改,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2.对违规金额145元予以追回,并支付1倍违约金145元,共计290元。
案例三
枝江董市老街中医诊所于2022年12月3日搬迁至金盆山大道67号,2023年1月6日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截止2023年3月13日检查时仍未向医保局提交变更申请资料。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非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市医保局作出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决定。
案例四
枝江蒋氏中医诊所中药处方不规范、部分中草药价格未公示。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非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市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约谈、立即整改,并递交书面整改报告。
案例五
枝江市马家店街道丹阳社区卫生服务站未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按差价核算销售数据,共涉及金额8714.12元。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非住院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市医保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约谈主要负责人;2.对违规费用8714.12元予以追回,并支付2倍违约金17428.24元,合计26142.36元;3.中止协议3个月,立即整改;4.责令加强医保协议管理,严格履行协议内容。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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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安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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