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底,


  静安作为全市首批两个试点区之一,


  开始试点


  门诊大病医疗登记


  患者可直接在静安区内


  具有门诊大病治疗资质的


  二、三级医疗机构登记。


  目前,


  符合条件的17家医疗机构


  已全部开通试运行。


  以后就不用


  准备各种纸质证明材料


  医院、受理中心两地来回跑了!


  如何办理?


  你只需要


  在医院就诊


  向经诊医生提出门诊大病登记。


  医生通过电脑操作,


  为你勾选大病标识,


  内容会同步上传到市医保系统。


  医保科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患者当场就能知道审核是否通过。


  通过后,就可以在这家医院,


  享受门诊大病医保了。


  门诊大病医疗登记的


  范围有哪些?


  恶性肿瘤的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注意事项


  1、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需要继续医疗的,应按上述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2、恶性肿瘤病人享受大病医疗待遇的期限为自肿瘤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因病情需要继续进行肿瘤化疗、放疗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期限可以酌情延长6个月。恶性肿瘤病人进行中医药抗肿瘤治疗项目的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为5年。


  编辑:史笑雨


  资料:区医保局


  图片: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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