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严格审核在衡阳等地购房后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资料的通知》。


  通知指出,因近段时间岳阳市部分缴存职工通过在衡阳、邵阳等地购买住房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较为突出,岳阳市决定对在衡阳、邵阳购买住房并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通知中提到,以下三项条件满足其中一项,才允许在当地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工作地(在当地正常缴纳社保或医保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提取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在衡阳、邵阳的。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如果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中的购房地有向其他城市扩散的,我中心将酌情对相关城市的购房行为进行相应限制。”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实习生梁中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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