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医保最新消息4.28日
关于佳木斯医保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医疗保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让广大居民人人参加医疗保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现将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作以简要介绍:
一、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哪种医保?
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新生儿)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年龄限制。年龄在18周岁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间的人员也可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两种保险均不受户籍限制。
二、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1、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终身缴费。2022年按全省统一标准,缴费期内,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350元。在规定的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的,其当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并自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灵活就业职工医保2022年个人缴纳基本医保3290.76元。大额医疗保险费160元,合计3450.76元。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需累计实际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足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足所差缴费年限的费用,以后年度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需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设3个月医疗等待期,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医保如何缴费?
居民保险规定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因受疫情影响,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5月25日。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
缴费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佳木斯税务公众号”缴费(二维码附后);二是市区参保人员到市内各建行网点,各县(市)参保人员到各指定银行网点缴费。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所以参保人员每年应尽早缴费,避免因未及时缴费,影响就医时享受医保待遇。目前已在我市参保但尚未缴纳2022年医保费的人员(包括脱贫人员、低保人员)应尽快缴费。
四、参保后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职工保险分别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包括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医疗、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医保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不受最高支付限额限定;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10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30万元。
长期异地居住或在外务工人员申请异地备案后,可在异地就医,持卡结算费用,享受与市内就医同等的医保报销待遇。
五、怎样办理参保?
现全省正在开展推进医保全民参保工作,为给参保居民提供参保便捷服务,近期采取由各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学校等部门统一申报、集中办理的方式,时间截止到5月10 日。5月10日此项工作结束后,办理参保的需到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政府8号楼)和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六、医保问题有哪些咨询方式?
可通过“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或拨打医疗保障热线咨询电话(0454-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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