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为什么1月份我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少了66块钱?


  答复:每年1月份,医保部门会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中代缴参保人员本年度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36元和长期护理保险费30元,共计66元。


  咨询:什么是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答复: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36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有以下几项待遇:


  1.大额医疗费用保障


  参保职工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单独支付病种药品费用超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以上部分,由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90%比例报销,一年内限额为40万元。


  2.大病医疗费用保障


  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单独支付病种药品费用经职工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纳入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1.2万元,报销比例为80%,一年内限额为40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职工实施倾斜政策,其职工大病医疗费用保障起付标准为600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3.个人首先自付医疗费用保障


  参保职工发生的住院、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和单独支付病种药品费用中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纳入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1.2万元,报销比例为70%,一年内限额为20万元。


  4.特殊药品费用保障


  参保职工使用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盐酸沙丙蝶呤片等两种特殊药品发生的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80%,一年内限额为40万元。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职工使用上述2种特殊药品发生的合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限额不变。


  5.罕见病药品费用保障


  参保职工使用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后发生的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含2万元)至4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0%比例报销,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报销,一年内限额为90万元。


  咨询:什么是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答复: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失智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经评定后符合条件的,自核准之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筹集,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每人每年60元标准划拨,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元,福彩公益金每人每年5元,个人缴费30元。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包括“基础护理费用”和“日常照护费用”,上述费用由负责承办职工长护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与定点医护机构按月结算。经评估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础护理费用”(含参保职工在享受医疗专护待遇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负担10%,长护险资金负担90%;“日常照护费用”以“照护服务包”形式予以保障,参保职工个人不承担“照护服务包”费用。


  责任编辑:张孙小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