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重要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防范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现将治理违规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五)其他情形提取的,按照中心相关规定提取。
二、缴存人购买商品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且在购房提取2年内撤销备案的,缴存职工须将已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全额退回中心。
三、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时,中心通过业务系统数据共享,对缴存人婚姻状况、不动产信息、购房备案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如无法核查到相关信息或存在职工提供资料存疑的,留存资料进行进一步核查,核查时间不计入提取业务审批时间。
四、缴存人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公积金中心将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五、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构造虚假交易,牟取不当利益。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材料的组织和个人,中心将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严肃依法惩治。
六、中心从未批准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公积金提取业务均依法依规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凡自称“内部渠道”“正规手续”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借此收取高额“手续费”的都属非法中介机构,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盲目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前,可登录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xnzfgjj.com/)或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办事指南或致电中心客服热线5261111咨询,通过西宁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或中心各业务网点柜台正规渠道办理提取业务,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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