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企业离退休人员,快来领取这个认证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史雪琴
11月1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养老保险获悉,为了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三门峡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每年度内至少进行一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领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
在认证周期内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待重新完成认证后,从认证成功的次月起恢复并补发暂停月份的养老待遇。请广大离退休人员按时间要求,及时采用多种途径进行资格认证。
目前本市离退休人员以及供养直系亲属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资格认证:
(一)手机APP自助认证
利用手机下载“河南社保”、支付宝“豫事办”APP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二)互联网自助认证
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至“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境外居住认证
对在境外异地居住且无法完成自助认证的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按照《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有关规定,到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经领事官员审核认定后,提交给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完成资格认证。
(四)自助一体机或经办柜台认证
无法完成自助认证的的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可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的社保自助一体机上或通过经办柜台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五)上门服务认证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行动不便,且不能通过自助方式认证的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
特别提醒
1、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后,原退休单位或家属应于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当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核算业务,如延期办理,须退还多领的养老待遇。
2、待遇领取人员服刑的,原退休单位或家属应于判刑当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人员服刑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认后停发服刑人员刑期内养老待遇,待其服刑期满后,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服刑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处理。
3、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和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的人员,只允许选择享受其中一项待遇,并要将已领取的另一项待遇全部返还。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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