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基本医保费 单位缴费减征3个月
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可)8月23日,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报:为帮促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减轻企业负担,自202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南京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
此次减征对象包含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率0.8%)下调至8.8%。预计本次减征将为南京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减负5.8亿元。预计惠及参保单位19万家,参保人员300余万人。如企业8月份已缴费,则8月应减收的部分在9月应缴费款中抵扣。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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