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大调整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结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运行实际,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二、暂停执行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政策,职工购建自住房,只可选择提取使用或贷款。
以上政策调整从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