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资金风险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结合红河州住房公积金运行实际,对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二、暂停执行住房公积金可提可贷政策,职工购建自住房,只可选择提取使用或贷款。


  以上政策调整从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