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石嘴山市出台房地产市场“12条”措施
石嘴山市出台房地产利好政策。
11月14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石嘴山市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暂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12条,涉及进一步优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加快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开展住房促消费活动、消化存量商品房库存、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
《措施》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按15%。缴存人购买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累计不大于购房首付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石嘴山市加快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对已出让的住宅房地产项目,支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完善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后,继续开发;推行预告登记转让和“带押过户”,优化分割开发程序,引入合作方开发。允许非住宅商品房通过调整规划、变更土地性质,支持“商改住”“商改租”化解存量商品房。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缓解房企资金压力。
石嘴山市优化商品住宅用地指标。
石嘴山市鼓励各县(区)在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中,优先采用“以购代建”“房票”方式安置,“房票”使用范围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优化规划指标,实施差异化供地,提高住宅用地供给精准性,满足改善型高品质住房需求,在符合地块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建设容积率在1.0-1.5之间低密高品质住宅产品。
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建立房地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审批服务、住建等部门,结合实际简化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工程、预售许可等事项审批流程,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效率。加大房地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白名单”项目把关、推送、问题项目修复及贷款投放力度,将所有房地产合格项目纳入“白名单”,实现应进尽进、应贷尽贷,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措施》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2日。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满足相关条件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宁夏日报记者 何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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