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称无法按期归还6.29亿元募集资金
3月5日晚间,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约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5年3月5日到期。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约6.2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东方集团在公告中称,近几年,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走弱及消费持续低迷等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融资渠道收窄,资产处置进度缓慢导致资金回笼未达预期, 公司债务负担持续加重,流动资金紧张,存在债务逾期、被银行等金融机构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以及诉讼等情况。由于前述原因,公司暂时无法按时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针对下一步归还计划,东方集团表示,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争取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据悉,东方集团还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月6日,东方集团开盘即跌停,截至发稿未打开跌停板,其股价报1.41元/股,总市值未51.59亿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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