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公司经营困难,或者与员工签署了某种不平等协议,而免除用人单位自身义务。


  关于用人单位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在《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有着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想要提高企业利润,分配给高管技术人员更多红利可以理解,但不给一线基层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损害了一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可取的。


  在实际的就业环境中,很多公司在新员工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实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入职公司三十日之内,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应当明确记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信息,用人单位存在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保留依法维权主张的权利。


  劳动者在维权之前,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收集好与主张诉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制定合理有效的维权方案,在法定时效期内及时主张。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劳动者可以优先考虑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快速最有效的办法,没有之一。若争议双方因分歧较大,无法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若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保的,应当向社保经办或征缴机构提出申请,例如社保稽核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税务局等。


  社保补缴过程中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原因造成滞纳金的产生,滞纳金全额由用人单位承担,补缴部分公司与个人各自承担应缴金额。


  在社保补缴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说超过多久不能补缴,社保部门也没办法让公司强制执行......如果你听到这样的话就放弃了,那社保补缴大概率是没戏了。


  首先,不管工作人员和你说什么,一定要求出具书面证明,明确告知不能补缴的原因和理由是什么。如果是遇到不作为,故意推诿不履行职责,可以向市人社局、省人社厅投诉举报。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维权主张,不到最后一刻不要轻易放弃。


  若有劳动维权需求的朋友,可以点击文章上方维权专栏,作者会协助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你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