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县海游街道某村村民陈某某、浦坝港镇某村村民吴某某分别将已报销的医疗费用5300余元和4500余元退回到了医保基金专用账户。


  已报销的医疗费用


  为何又要退回去呢?


  今年以来,为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三门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向有关职能部门调取相关数据,构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案件监督模型,对全县违规报销医保基金线索开展了筛查。


  “通过数据碰撞,我们发现陈某某、吴某某存在违规报销医疗保险费用的情况。”办案检察官说道。


  2022年6月,陈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事故责任认定,陈某某不负事故责任。但住院期间,陈某某未如实告知医院受伤系第三人侵权导致,直接通过农医保对医疗费用进行了报销。可实际上,肇事方已赔付陈某某所有医疗费用。无独有偶,2023年3月,吴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他人发生碰撞,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吴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其在住院治疗期间,隐瞒受伤原因系他人所致,直接使用农医保报销相关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由他人侵权行为造成伤害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侵权人承担,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陈某某和吴某某违规报销医疗费用,致使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流失,国有财产受到侵害。


  为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3月1日,我院公益诉讼部门依法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3月11日,就医保基金支付管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医保资金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追缴流失的医保资金。


  检察建议送达后,职能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处理,迅速对近1万元违规报销的医保基金予以追回。


  “部门间缺少互通互享的数据共享机制,存在信息壁垒,是该类案件线索不易被发现的症结。只有尽快实现部门间数据互通互享、长期更新,才能破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违规使用行为发现慢、发现难、锁定难的问题。”办案检察官表示。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与县公安、民政、卫健、医保、人社、法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以构建更加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促进全县医保基金依法规范运行,切实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


检察官提醒
医疗保障基金承载着亿万家庭的健康与希望,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现实生活中,明知自身损害系第三人所致,隐瞒事实直接通过医保来支付医疗费系违法行为,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莫为!

  供稿:第五检察部 叶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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