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芜湖市鸠江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一、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方式
四、招聘程序
01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7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7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时改报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8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试费45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02
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在鸠江先锋网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时政、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公文处理与写作等,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方法将在鸠江先锋网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03
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通知在鸠江先锋网发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不可申请退款,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缴费完成的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
04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宗旨观念、组织协调、纪律意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05
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合成确定后在鸠江先锋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06
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翔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07
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鸠江先锋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监督举报电话反映,被举报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招聘条件并经查实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报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 3880300(网报期间)
考务咨询电话:0553- 5960065
监督举报电话:0553- 5864032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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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委组织部
编辑 :汪玉婷
校对:张祎雯
审核:管大烈
平台运维:鸠江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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