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养老待遇停发?别慌!看看怎么解决!
根据《广东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办法》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养老待遇的人员,需每年进行资格认证,且每次认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如最后一次认证后超过12个月未办理认证的人员,从第13个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金。经数据筛查,截至11月底,我市因逾期未资格认证停发城乡居保待遇人员超5万人,部分人员暂停超过一年以上。
如您因逾期未认证被暂停发放待遇了,请及时办理资格认证,经确认符合领取待遇资格的将恢复待遇发放。
待遇暂停一年内的城乡居保养老待遇领取人,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粤智助”政府自助服务设备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系统将自动发起恢复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停发待遇人员在完成认证后,经审批,符合规定的予以续发及补发养老金。(详见后面操作流程)
待遇暂停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柜台资格认证和“高风险人员待遇恢复”手续后,经审批,符合规定的将予以续发及补发养老金。
待遇暂停一年内的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资格认证操作如下:
城乡居保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单位名称
办公电话
地 址
榕城区社保局
0663-8756417
榕城区望江北路以南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揭东区社保局
0663-3298355
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206国道中段东安街
普宁市社保局
0663-8370256
普宁市普益大道金凤园67号
惠来县社保局
0663-6625722
惠来县惠城镇泰丰园西侧惠来县政务服务中心
揭西县社保局
0663-5582168
揭西县河婆街道335省道与环城东路交叉口东侧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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