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房公积金关于停止办理归集、支取业务的


  通 知


  为完成操作系统的顺利升级,市中心决定暂停办理各项业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归集科涉及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5日—5月31日停业,对账、测试、学习操作流程,所有业务必须在5月15日下午下班之前做完,并与财务科对完账后反馈到市中心归集科。


  二、单位缴存支票业务及网点转移业务受理到5月8日,网银缴存及单位缴存现金业务受理到5月10日。


  三、截止日期—5月31日禁止缴存入账;通知各缴存单位务必在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缴存。


  四、各缴存单位提供付款户名、付款银行名称、付款账号,系统升级后取消单位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缴存业务,所有单位缴存业务均通过住建部资金平台实现交易。


  奈曼旗管理部


  2017年4月19日


  编辑:吴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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