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盐亭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封面新闻记者 陈静
5月2日,绵阳盐亭县纪委监委对外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盐亭县纪委监委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县纪委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榉溪乡常禄村党支部书记任启林违规申报扶贫对象的问题。2016年2月,任启林在上报《盐亭县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汇总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胥某某申报为扶贫对象,致使榉溪乡财政所将扶贫对象生活补助资金3250元打入胥某某一折通账户。任启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
折弓乡万隆村支部书记王泽良、村主任龚崇常违规使用产业扶持基金的问题。2017年4月,村两委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与绵阳市巨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业发展合同》,发展藤椒产业。合同规定由巨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种子、技术、农资、土壤的无害化处理、回收,未明确约定由村两委向绵阳巨辉公司支付藤椒苗保证金。2017年5月,王泽良与龚崇常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其它相关会议的情况下,超出《产业发展合同》约定范围,从本村产业扶持基金中向巨辉公司支付藤椒苗保证金1.5万元。王泽良、龚崇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3
折弓乡大里村支部书记任清、村主任任祥猛违规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7年4月,村两委为发展村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与绵阳市巨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业发展合同》,发展藤椒产业。合同规定由巨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种子、技术、农资、土壤的无害化处理、回收,未明确约定由村两委向绵阳巨辉公司支付藤椒苗保证金。2017年5月,任清与任祥猛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其它相关会议的情况下,超出《产业发展合同》约定范围,从本村产业扶持基金中向巨辉公司支付藤椒苗保证金1.5万元。任清、任祥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盐亭县纪委监委表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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