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明确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通知自印发之日即2023年5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提取限额调整后,缴存人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无变化。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文/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吴昊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