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1.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2.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1.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2.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河北人社”下载安装二维码
“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二维码
资格认证关乎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知单位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同时,社保待遇认证工作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受理对于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损害社保基金行为的举报,并认真核实,依法依规查处。
四、咨询举报电话
沧州市市本级:3206635

  南皮


  8866456


  东光


  7721766


  河间


  3239369


  南大港


  5897830


  任丘


  2230377


  中捷


  5481094


  孟村


  6724506


  沧县


  3059857


  吴桥


  7275006


  肃宁


  6125020


  泊头


  8280561


  献县


  6010358


  运河区


  3050563


  海兴


  6629786


  新华区


  3016297


  黄骅


  8887726、5263313、5263318、5263327


  高新区


  8692523


  开发区


  5508268


  港城区


  8883887


  盐山


  6227113


  青县


  4326640


  临港


  7559682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
附件2:易人社APP认证功能操作手册

  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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