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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1.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2.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1.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2.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南皮
8866456
东光
7721766
河间
3239369
南大港
5897830
任丘
2230377
中捷
5481094
孟村
6724506
沧县
3059857
吴桥
7275006
肃宁
6125020
泊头
8280561
献县
6010358
运河区
3050563
海兴
6629786
新华区
3016297
黄骅
8887726、5263313、5263318、5263327
高新区
8692523
开发区
5508268
港城区
8883887
盐山
6227113
青县
4326640
临港
7559682
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来源: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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