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为规范公积金缴存管理,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创新性地推出了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制度,对高新区缴存企业实行专户专管。


  具体分工情况为:窗口5名工作人员,均分高新区缴存单位,1号专管员分管单位账号尾号为1-20号的缴存单位,2号专管员分管单位账号尾号为21-40号的缴存单位,3号专管员分管单位账号尾号为41-60号的缴存单位,4号专管员分管单位账号尾号为61-80号的缴存单位,5号专管员分管单位账号尾号为81-00号的缴存单位。专管员定期关注自己所分管缴存单位的缴存动态,对存在长期少缴欠缴的单位,及时沟通,掌握企业动态。


  各缴存单位协管员在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以直接找任一窗口业务员咨询,也可单独找自己所属的专管员,进行一对一指导。


  专管员制度的建立,提高了职工满意度和办事效率,有利于公积金业务更加规范的开展。(YMG全媒体记者 信召红 通讯员 任玉宁)


  责编:李志娟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