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李萍 济南报道


  3月2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新闻通气会。会上,相关负责人针对试点覆盖群体、开户缴存流程及公积金使用政策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群体享受住房保障的路径。


  覆盖范围扩大


  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等均可自愿缴存


  会上介绍,试点覆盖群体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凡在本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信用良好、有稳定收入来源的群体均可参与。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快递外卖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零工劳务人员等均在此范围。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户建缴。7个试点城市线上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零材料、零跑动”完成账户开通。线下办理可持身份证和银行卡至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登记。需注意,每人仅可有一个正常缴存账户,若已有账户需先封存或转移合并。退休人员及单位在职职工不可重复开户。


  提取、贷款与职工同权


  灵活退出机制可随时提取余额


  提取范围涵盖购建房、租房(含公租房)、偿还商贷或公积金贷款等,租房提取还包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通过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爱山东APP、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服务平台或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柜面申请提取。


  在贷款方面,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双缴存家庭最高可贷108万元(叠加多子女政策),烟台市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购房者还可享贷款额度上浮30%。


  灵活就业人员若未申请贷款或贷款已结清,可随时退出公积金制度,并提取个人缴存部分及补贴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