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买房的、准备买房的赶紧看,


肇庆市公积金贷款限额要调整!

  最高下调8万,


  9月1日就要开始实施了


  8月27日,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实施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的通知》


  详细情况如下


  ▼


  贷款限额最高下调8万


  公告中提到


  下调我市个人公积金贷款限额


  1、市直范围


  个人贷款限额:20万/人;40万/家庭(含二人以上)。


  2、高要区、鼎湖区、高新区、四会市:


  个人贷款限额:18万/人;36万/家庭(含二人以上)。


  3、德庆县、怀集县、封开县、广宁县:


  个人贷款限额:15万/人;30万/家庭(含二人以上)。


  我们再来看看


  调整前与调整后的限额对比


  ▼▼


地区9月1日前9月1日后变化端州区28万/人20万/人下调8万

  高要区


  鼎湖区


  四会市


  大旺高新区


23万/人18万/人下调5万

  怀集县


  广宁县


20万/人18万/人下调2万

  德庆县


  封开县


18万/人15万/人下调3万

  如果以端州区家庭为例,


  也就是,原来


  一个家庭公积金贷款额最高达56万,


  新政实施后降至40万,


  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减少了16万。


  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减少了


  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比照首次公积金贷款,


  每套房子单个申请人减少5万元,


  两个或以上申请减少10万元。


  公积金提取不能全额提取


  公告中还提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须留存


  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


  销户的可全额提取。


  延伸阅读


  另外,8月25日下午,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宣布:


  ▼


  从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也就是贷款基础利率。(详情?重磅!央行发新政,以后贷款买房又有大变化了)


  根据央行公告,


  10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同时,公告明确,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假设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则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4.85%,而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45%。


  此外,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比如说,购房者第一年的利率为5.45%,利率一年一调整,一年后,如果相应期限的LPR上调40个基点,则购房者第二年的利率为5.85%。


  也就是说,


  以后房贷利率


  不再会有固定基准利率这一说,


  每个月都会变化。


  关于此次肇庆公积金贷款限额下调


  你怎么看?


  留言区等你~


  来源: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东发布、肇庆西江网


  来源:广东发布、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肇庆西江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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