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的前世今生之我国养老制度的历史沿革


   自从婴儿诞生起,人们就离不开养老这话题,古代中国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础,辅以社会干预。近现代中国建立的养老制度,经历了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向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型。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发展养老金制度从单一到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1.制度初创阶段(1949年至1978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根据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建立起了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为主要对象的劳动保险制度,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创立。这个阶段的养老保险主要是现收现付制,由企业和国家共同负担,职工无需缴费。


   2.改革探索阶段(1978年至1990年代初)


   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养老保险制度也开始探索改革。1980年代后期,开始尝试打破“铁饭碗”制度,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局部调整,探索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方式。


   3.统账结合与双轨制形成阶段(1990年代至2010年代初)


   199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是统账结合模式。企业职工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积累成为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依然延续原有退休金制度,形成了所谓的“双轨制”


   4.养老保险并轨与城乡统筹阶段(2010年代至今)


   进入21世纪,尤其是2010年代后,为了消除“双轨制”所带来的社会不公现象,中国政府开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纳入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双轨制正式结束。


   在城乡统筹方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相继推出并在2014年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