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将重新核定2022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以下简称计发基数)为8682元/月。同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2022 年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以下简称视账利率)确定为4.2%。
近日,汕头社保局发布《关于重新核定2022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根据省社保局统一部署,汕头市按照2022年计发基数(8682元/月)和视账利率(4.2%)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
一、重核人员范围:首次领取待遇时间在2022年1月(含本月)后且待遇核定时间在2022年10月15日前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待遇时间在2022年1月(含本月)后且2022年8月底前已核定待遇但未按照2022年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6.12%)计算2022年个人账户利息的退休人员;
二、待遇差额发放时间:重核待遇后,汕头社保局将于11月15日后陆续补发重新核定待遇的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待遇时间至2022年11月之间的待遇差额;
三、其他事项:2022年1月开始领取待遇且在2022年11月前死亡的退休人员,重新核定待遇后至死亡月的待遇差将于2022年11月底前拨付到位。
来源:汕头橄榄台、汕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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