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瑞金一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首次买房,若是购买二手房,可否既提住房公积金余额付首付,又用公积金来贷款。


  针对该网友的诉求,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金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二手房,可以在开具完税证明时间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余额。但首次买房买的是二手房者,是不可以既提公积金余额付首付,又用公积金贷款的。


  2024年6月,赣州市出台了《关于优化调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办理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以自有资金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办理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该套住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贷款的额度必须扣除已提取金额。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仅限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现房),在我市购买二手房、拆迁安置房、法拍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得申请。


  因此,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建议该网友,如果购买二手房,可以考虑在开具完税证明时间起一年内,提取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余额,或者办理公积金贷款。(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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