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标准元旦起调整
日前,河南省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这也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月31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相关通知,明确规定洛阳两类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标准,元旦起,需调整单位需尽快办理相关业务。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对调整政策进行解读。
■调整范围:
一类行政区域,包括洛阳市区(含偃师、孟津)、 新安县、栾川县),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基数低于2000元的缴存单位;二类行政区域,包括伊川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存在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基数低于1800 元的缴存单位。
该科室相关负责人说,河南省此次调整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涉及我市的是一类行政区域和二类行政区域。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因此,若有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低标准低于最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需要及时调整。
■调整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省里要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也随之进行。
■计算方法
●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组成。无论是单位缴存部分还是个人缴存部分,计算方法都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因此,缴存基数的高低直接影响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应高于12%且不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本次调整只涉及最低缴存基数,还在2021年度调整范围内;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预计2022年7月开始。
■办理途径
●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http://www.lyzfgjj.com),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窗口办理: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至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办理地址和时间
●市本级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市民之家5楼B区服务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09:00-12:00、13:00-17:00。
●偃师、孟津(吉利)、新安、洛宁、宜阳、栾川、嵩县、伊川、汝阳等县区管理部。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08:30-12:00、 14:30-18:00。
●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网点。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09:00-12:00、 14:00-17:00。
■温馨提示
●属于调整范围内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会提醒并控制。这些单位作出调整后,可正常办理2022年1月份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单位经办人到窗口办理时须持身份证,在相关职工基数调整表上签字确认办理。
(洛报融媒记者 赵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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