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政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缴费基数:一般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 300% 范围内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企业一般缴费比例为 16% 左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8%。灵活就业人员一般缴费比例为 20%,其中 8% 记入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具有当地户籍、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3。缴费标准:通常设有多个档次,如 100 元、300 元、500 元、600 元、8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3000 元等,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参保人可自主选择35。待遇领取政策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 15 年。从 2025 年起,男职工、女干部、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至 63 周岁、58 周岁、55 周岁4。待遇计算: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 1 年发给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 60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3。待遇计算: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确定标准并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3。其他相关政策
关系转移接续政策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病残津贴政策4: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政策6: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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