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调整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直接关系广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7月14日,记者获悉,承德市对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予以倾斜照顾。
此次调整后,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52元;挂钩调整为按照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加2.32元。同时,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适当倾斜人员及标准: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龄在70周岁至74周岁的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增加22元,年龄在75周岁至79周岁增加32元,80周岁以上增加42元;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5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保险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保险金水平。此外,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社【1998】65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48元的补足到148元。(记者娄丽双 通讯员孙庆华)
来源:和合承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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