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今天(4月1日),商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发布关于商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调整


  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商州区已确定的对7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的倾斜政策,调整为对65周岁及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在最低基础养老金103元基础上提高标准,其中:60至64周岁103元,65至74周岁113元,75至84周岁123元,85周岁以上133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一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不低于2元,形成长缴多得的激励导向。


  二、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调整


  优化缴费激励机制,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将已确定的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的12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0个,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1、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


  2、调整缴费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800元补贴90元,缴费1000元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


  3、困难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60号)精神,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政府代缴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