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从单位辞职,社保没有转移,现在还能转移吗?
三年以前自己从工作单位辞职,但是社保当时没有进行正常的转移,现在还能不能够转移呢?这个是完全可以的,没有任何的问题。很多人他的工作单位不统一或者说不确定,甚至来讲工作地点都不能够长期稳定在一个地区,那么频繁地更换工作,其实都是很常见的一件事情。
但是我们更换工作单位以后,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的要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如果说你三年以前在工作单位所交纳的社保没能够及时转移,那么也就意味着你这三年以来很有可能没有正常的去缴纳社保,至少可以说明你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是没有继续缴纳社保。因为在同一个参保地区,如果说不进行社保关系的转移的话,是无法新建社保账户的,那么必须转移完成之后才可以新建社保账户才可以继续参保交费。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及时的转移社保,尤其是在一个城市之内更换工作,那么必须要及时的转移,否则的话是会影响到我们正常的参保交费的。虽然跨地区的社保是可以重新建立账户,但毕竟你之前的缴费年限如果社保转移过去,那么是无法累积的,比如说你之前有很多年的缴费年限,那么这很多年缴费年限,如果累积到一起的话,将来你能够获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对于我们自身来说是很有作用的。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需要进行转移,因为累计缴费年限越长,自己所获得的相关待遇水平也就会更高,不同的缴费年限所对应的养老金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医疗保险这一块,如果说你的缴费年限越长,实际上自己在退休以前是不需要交纳医保的费用。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医疗保险,实际上是可以正常的直接办理退休的。
所以这两者都需要拥有一个较长的累计缴费年限,而且医保在正常参保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正常地去享受实施的报销待遇,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的话我们看病就医的成本和压力,就会变得非常少。所以社保是肯定能够转移的,而且是必须要进行转移的。
(此处已添加圈子卡片,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转移的过程现在也非常简单,因为很多地区直接通过开具电子转移涵的方式,就能够解决,不需要来回两个地区来回奔波,去通过纸质版的转移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了。所以说,你在新的参保所在地开具社保的接收函,那么发送到原参保所在地以后如果审核无误的话,那么第一时间,就可以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出来,这样的话自身的累计缴费年限都可以累积到一起来计算了。
转移的过程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上是分别转移的,因为它隶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所以说是需要开具两份转移函的,一份是养老保险的转移涵,另外一份是医疗保险的转移涵。转移完成就可以正常的累计合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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